二审改判

申诉被驳回后能继续上诉吗

作者:匿名 日期:2020/07/27

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一审法院作出已生效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申诉人提出申诉必须符合条件,否则会被法院驳回。申诉被驳回后能继续上诉吗?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申诉被驳回后能继续上诉吗

  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等。也就是说,上述司法机关在接受了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的申诉之后,要对其提供的材料包括证据进行审查。如果审查的结果认为申诉的证据确凿、理由充分,且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则应当依法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否则,上述司法机关应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驳回申诉。

  申诉被驳回以后,一般情况下,申诉人应当息诉。但是,申诉人如果有大量事实、确凿的证据说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可以继续向原审法院、上级法院、人民检察院等申诉。申诉是为了解决错误裁判不限次数,可一直申诉,但是主要还是看证据。

   二、谁才有权利提起申诉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申诉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同胞的兄弟姐妹。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不同于上诉,上诉是近亲属只有在被告人同意的情况下才可以上诉,但是对于申诉近亲属却有独立的申诉权,近亲属进行申诉时无需被告人的同意。

  三、怎么提出刑事申诉

  原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申诉最迟应在被告人刑罚执行完毕后二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事案件申诉人超过两年提出申诉,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

  2、原审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人民法院未受理的。

  需要注意的是,申诉人就同一刑事案件向同一人民法院一般只能申诉一次;对经两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复查均驳回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如果没有新的充分理由,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经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刑事案件,当事人再次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最高人民法院再审裁判或者复查驳回的刑事案件,申诉人仍不服又提出申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申诉被驳回后能继续上诉吗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从上文介绍可知,法律赋予公民申诉的权利,是为了解决错误的裁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申诉人的申诉被驳回后,可以继续向上级人民法院或者到人民检察院申诉。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可以咨询下在线律师。